2008-10-16

工作態度的重要性

事件:
2008.10.09-老闆要一份教育統計資料,教育部可以查到檔案,我們只要刪除不必要的資料即可。這是一件不太難的工作,因此我交給我的同事做。

2008.10.13-老闆再要我們針對刪除後的資料加以分類,傍晚將檔案寄給他。

但是,我在2008.10.13晚上九點接到老闆打來的電話,他說我們給的資料似乎有錯,少了幾百筆。經過我複查,也真的少了,此時我打電話去問我同事,問他當初怎麼刪的,怎麼會多刪資料呢?當然,這是無解的答案。所以我問了原始資料的下載點,自己下載回來重做,在晚上十點20分左右就把正確的檔案寄給老闆。

我想問的是:我做一個小時,我同事做兩天,還做錯。
這不是態度的問題嗎?工作既然交給你了,就要有責任感嘛!如果抱著交差了事的態度去做事,有哪一件事可以一次做對呢?

再說,我把這件工作交給我同事做,用意是要給他表現的機會,都不懂得好好把握,這是令我更加生氣的原因。

後續(2008/10/29補):
兩週以來,大錯沒有,小錯不斷。
我只能以一個口令一個動作慢慢來,每天替我同事規劃應有的進度。
看來,距離獨立運作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。